消防安全离你我有多远?那些人因侥幸而留下“人生污点”……
1月1日凌晨,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工业大道68号一古典家具厂发生火灾。当日,新会公安分局依法对厂方消防负责人张某(男,33岁)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。
1月3日,东莞市南城街道塘贝一路保利都汇大厦发生火灾,起火原因系卢某在楼顶做避雷网格作业时违规使用电焊,焊渣溅落并引燃周围易燃保温泡沫棉,引发火灾。陈某作为现场施工负责人,指使卢某违规使用电焊明火作业,且未履行现场监护职责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规定,电焊工卢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十五日,陈某因指使他人危险作业被拘留十日。
1月5日,位于虎门镇的东莞市汇泰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,起火原因系曾某在现场进行装修施工时未经批准使用电焊明火作业,引发火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规定,曾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两日。
1月5日,位于松山湖园区的东莞市中图半导体公司发生火灾,起火原因系李某在现场工地违规使用明火作业,引发火灾。黄某作为现场施工负责人,指使李某在工地违反消防规定使用明火作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规定,李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十日,黄某因指使他人危险作业被拘留十日。
1月6日早晨,黄冈市黄州东门华府小区一栋24层居民楼一楼楼道电动车充电过程中发生火灾,相邻4辆电动车和1辆自行车被烧毁,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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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起火建筑为一栋24层的居民楼,起火部位在一楼门厅。
经现场勘验,起火原因是该栋户主舒某,违规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内、采用网线当电线充电,因电池短路引发火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之规定,公安机关对舒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1月7日,位于长安镇的东莞市永丰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,起火原因系唐某违规进行切割作业,引起火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规定,唐某被行政拘留十日。
1月8日晚上10时许,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115号捷力汽车配件店发生火灾。据悉,该店经营汽车配件,店内存放的多为橡胶轮胎、汽车电池、机油等易燃物,店铺二楼夹层存有两瓶液化石油气。经过消防官兵近3个小时的奋力扑救,大火终于被成功扑灭,此次火灾无造成人员伤亡。
▲店铺楼上就是居民住宅
经调查,由于店主离开店铺时忘记关闭店内空气压缩器,机器长期工作,发生故障引燃了周围可燃物。该店主因涉嫌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。
1月10日,位于塘厦镇的东莞市亿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因改变场所使用性质,未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,部分建筑的防火间距被占用,部分安全出口堵塞等问题,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。消防部门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措施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1月14日9时许,东莞市厚街镇赤岭社区益泓荣工业区A栋六楼庞一昌经营的小作坊发生火灾,起火原因系庞某违反消防技术标准违规储存易燃物品。1月15日,消防大队联合公安派出所,依法对庞某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。
“消防知识宣传”提醒:消防安全离你我并不遥远,一不留神基业毁了,还因此留下“人生污点”!广大网友:请主动关注身边的消防安全,并积极履行主体责任,切莫因侥幸将辛苦打拼得来的幸福生活毁于一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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